收益10%以上 民間借貸投資技巧解讀
這些超過10%的高收益、保本、沒風險的民間借貸投資,究竟靠譜嗎?
Note:
1. 個人到個人(P2P)民間借貸的投資門檻最低在5萬元,甚至更低,預期收益率在10%到24%,不同於普通的理財產品,你其實變成瞭民間債權人。
2. 借貸中介服務機構為你尋找適合的債務人,它們通過“分散投資”或抵押貸款的方式幫你降低投資風險。
3. 借貸中介服務,隻要在工商部門註冊便能夠成立運營,沒有相應的管理辦法,限制條款隻有貸款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基準利率的4倍,不能直接吸納民間存款。
4. 由於貸款利率過高,該投資的投資年限不會超過一年,民間借貸總體屬於短期投資行為。
5. 最重要的工作是選擇靠譜的中介機構,剛開業與成立三年以上的機構比較安全。
你面前有這麼一個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10%到24%,5萬元甚至更低的投資門檻,盡管不承諾資金保本與收益固定,但理財顧問會告訴你:投出去的錢基本不會虧損,收益也不會低於他們公司提出的數字。
相對它的投資門檻,它所承諾的收益率與風險保證,在現在的市撤境下有些令人難以置信。大部分我們熟知的投資渠道—銀行、股票、基金,根本無法提供這樣充滿誘惑力的條件。
提供這一理財產品的機構主要來自於民間借貸公司。湖南富爸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段紹譯,他曾供職於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是任盛洪所長和茅於軾教授的助理,有過11年的民間借貸研究經驗。
與我們熟悉的民間借貸形式—把錢直接借給熟識的朋友或親戚,讓對方寫下欠條,約定還款時間,有時還會約定不同利率,民間借貸公司就是在民間借貸過程中增加瞭中介信息平臺,這些公司作為中介,將民間的借款人和出借人對接,形成P2P借貸模式。P2P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縮寫,從個人到個人的小額借貸模式,出借人獲得的收益均來自於借款人,中介隻收取一定的服務費。
盡管目前國內P2P借貸中介好壞不一,它們所依賴的個人信用體系也不夠健全,但這一行裡也並不都是騙子。
該如何理解這種模式?
圖1
段紹譯將這種P2P借貸列為熟人相互拆借、非法集資外的第三種民間借貸形式,對其表現形式概括得比較清楚:成立一個投資管理公司,以抵押加擔保的方式,當然也有無抵押的信用貸款形式,把一個人的錢借給另一個人,公司僅作為中介服務平臺,如果借款人對債權人不放心,也可以增加公司作為這筆債務的擔保人。這也是“中介”公司采取的常用方式。
在國外,P2P借貸模式已經發展得較為成熟,經常被國內公司作為范本的有這樣兩類案例。
一是印度的“小額信貸之父”穆罕默德•尤努斯,他開創瞭“小額貸款”服務,於1983年在孟加拉創辦瞭格萊珉銀行,專門為因貧困而無法獲得銀行貸款的人提供小額貸款,在貸款的過程中,他不要求貸款人做任何抵押,而是創立瞭一套基於信任的銀行制度。這些貸款讓很多窮人抓住瞭商業發展的機遇,他也因此在2006年獲得瞭諾貝爾和平獎。
幾十年後,2005年在英國成立的Zopa網站被認為是P2P貸款模式的起源,它利用互聯網技術,使具有閑置資金的出借人與有貸款需求的個人或企業,通過線上平臺自行配對。隨後,這一模式在歐美其他國傢迅速興起,目前較為成功的,除瞭Zopa,還有美國Prosper、日本的Aqush等。
機構一般能讓投資者獲得9%至13%的穩定收益,加上個人信用體系相對完善且透明度高,所以這些網絡平臺能在較短時間內聚集大量出借人。公開資料顯示,Zopa在成立後的六年時間內,會員已經超過瞭50萬,他們相互出借瞭1.35億英鎊。
以上兩種模式的核心都是“信用”,屬於無抵押的信用貸款,前者的資金來源是國有銀行,而後者資金來源是網友。
我們討論的這種形式在這個基礎上有一些發展變化—大多數公司隻接受抵押貸款,也就是你必須有房產、車輛等實物資產才能借到錢,隻有少數機構進行信用貸款,機構會利用互聯網平臺尋找借款人和出借人,但都會采取線下交易的形式,不會通過網絡直接簽約並打錢。
最能說明這一模式運作機制的其實是正處於試點階段的溫州民間借貸服務中心。
這個中心在2012年4月開始試運行,它的作用就是使民間借貸陽光化,並為其提供一定的風險保障。有資金出借需求與有借貸需求的人都可以來中心登記,他們可以通過平臺查詢到這些信息,如果系統內沒有與之需求相匹配的個人,那麼可以依靠入駐中心的民間中介機構,為他們找到適合的人,並撮合配對。最後借貸雙方都要向中介機構交納一定的服務費用。雙方如果認識,並已經做好瞭約定,那麼就可以免費登記,由中心作為借貸的見證人。中心成立後,借貸以車輛抵押、房產抵押為主。
中介機構本身也可以視為一個與服務中心類似的平臺,角色就像是讓兩個陌生人相識相交的婚姻介紹人,正像它們在描述自己所強調的那樣“我們是借貸服務的平臺,沒有吸儲行為和擔保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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